张创九、陈立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00089788号,国土使用证:达州市国用(2009)第0632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创九、陈立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