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嘉乐位于通川区檬子垭街118号6幢175号的房屋一套,于2014年办理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达州市国用(2014)第04170号土地证现已遗失,许嘉乐于2015年3月27日在《达州日报》第15963期登报声明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14)第04170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