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业务>自然资源确权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时间:2019-07-15 00:00:00 来源:本站编辑
【字体:
打印

根据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川1703执恢154号和胡运龙本人登记申请,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

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达房权证南外字第A006306号

唐千超

房屋所有权证


达川区劳动局综合楼2-3-1


2

达国用(2006)4311号

唐千超

国有土地使用证


达县南外镇4-2地块


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3日


主办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备案证号:蜀ICP备05031156号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白塔路243号 联系电话:2372054 邮编:635000
单位备案编号:5117000211188 网站标识码:51170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