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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注销)公告(覃娅、黎定友)
时间:2019-05-24 00:00:00 来源: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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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以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同时将该不动产权予以注销。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权利人

产权证号

法律文书

1

通川区西外新区金兰路248号42幢1单元11号

覃娅、黎定友

房产证:达州市房权证达字第201312170202号

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14)第03045号

四川省万源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川1781执恢5号之三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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