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李尚琴、胡有斌)
时间:2019-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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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2018)川1703民初3803号)和李尚琴本人登记申请,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 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达房权证南外字第A049351号 | 李尚琴、胡有斌 | 房屋所有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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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县南外镇花溪街79号(原西山林场综合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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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