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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明春土地证注销公告
时间:2015-06-18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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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明春位于通川区西外新区通锦国际新城一期B102单元8A号的房屋一套,于2015年办理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达州市国用(2015)第00905号土地证现已遗失,向明春于2015514日在《达州日报》声明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15)第00905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0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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