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方武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权利人为梁清吉、王良英:达州市国用(2012)字第02585号(未过户)、房屋所有权证号20160127017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方武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