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达川区房屋管理局关于对伍世浪房屋产权证进行变更登记的告知书》(达川房管【2018】46号)和《达州市达川区房屋管理局关于对伍世浪房屋产权证办理情况的函》(达川房屋管理函【2018】27号),现将伍世浪位于达县南外镇新桥村10组房号2-3-2,建筑面积96.35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证》(达房权证南外字第006057号)权利人公告更正登记为伍祥学。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此次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9年1月24日-2019年2月20日),公告期内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进行不动产更正登记。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达川分局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