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儒渊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证:00006811号,国土使用证:达州市国用(2002)字第0248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亚利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