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多均、冯定兴位于通川区吉昌路35号5单元14号的房屋一套,于2009年办理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达州市国用(2009)第6610号土地证现已遗失,侯多均、冯定兴于2015年3月24日在《达州日报》第15960期登报声明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09)第6610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