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友华位于通川区白塔路廖家湾区人民武装部E幢负一层12号的房屋一套,于2009年办理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达州市国用(2009)第00232号土地证现已遗失,覃友华于2014年12月6日在《达州日报》登报声明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09)第00232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