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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纪涛 )
时间:2017-11-27 00:00:00 来源: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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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刘纪涛 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20150625012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纪涛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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