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韩星鑫位于通川区大西街金地阳光B幢14楼8号的房屋一套,于2013年办理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达州市国用(2013)第9297号土地证现已遗失,陈伟、韩星鑫于2015年2月16日在《达州日报》(第15935期)登报声明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13)第9297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