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韩位于通川区西外廖家湾白塔路区人民武装部E幢负一层16号的房屋一套,于2009年办理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达州市国用(2009)第00235号土地证现已遗失,刘韩于2014年11月25日在《达州日报》登报声明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09)第00235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