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舒孝建、王正琼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号:00097266、达州市国用(2011)第06662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舒孝建、王正琼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