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学有位于达州市通川区西城荷叶街75号前楼1单元5楼2号房屋一套。2002年,经通川区人民政府批准,办理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通川区国用(2002)字第2085号,该证书现已遗失。
李光学于2014年10月23日在《达州日报》第15838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通川区国用(2002)字第2085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