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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魏兴顺 李元秀)
时间:2021-05-31 14:51: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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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达州市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川170382号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产证:201511300194号

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16)第2026号

魏兴顺

李元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11702002005GB00600F00020212

黄泥扁1号(侨兴新城C区)C2-2-D号

 

2

他项权证:201608180227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达川支行

 

 

黄泥扁1号(侨兴新城C区)C2-2-D号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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