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高位于通川区荷叶街58号的房屋一套,于2007年办理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达州市国用(2007)第05606号土地证现已遗失,李高于2014年8月7日在《达州日报》第15779期登报声明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07)第05606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