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兰、刘军.因保管不善,将川(2017)达州市不动产证明0016800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他项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春兰、刘军(杨博文)代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