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信息>通知公告
关于刘胜菊、李志强土地使用证注销公告
时间:2014-07-24 00:00:00 来源:
【字体:
打印

刘胜菊、李志强有位于通川区通川北路396号住房一套,2013628日,经达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办理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达州市国用(2013)第5608号,该证书现已遗失。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刘胜菊、李志强于2014619日在《达州日报》第15737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13)第5608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O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打 印】
主办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备案证号:蜀ICP备05031156号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白塔路243号 联系电话:2372054 邮编:635000
单位备案编号:5117000211188 网站标识码:51170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