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良初.朗国英.因保管不善,将预登记备案号:00601564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邓良初、朗国英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