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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李子兰)
时间:2021-07-20 13:02: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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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刘自魁:(已故)

李子兰

李子兰

妻子:李子兰

儿子:刘有洪

刘海果

女儿:刘有素

刘建平

刘有洪

刘海果

刘有素

刘建平

达房权证达县字第000246号、达州市国用(2002)字第3266号

达川市荷叶街11#5幢1-4-1

63.36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3楼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一科。

联系方式:0818-5336975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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