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述林、景长青位于通川区秋棠街7号1幢2单元7号的房屋一套,于2014年办理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达州市国用(2014)第5785土地证现已遗失,王述林、景长青于2014年8月1日在《达州日报》第15774期登报声明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14)第5785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