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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贺朝明 唐云智)
时间:2021-08-17 15:06:49 来源: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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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朝明.唐云智.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IJ02209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0630001131号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贺朝明 唐云智 

202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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