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地籍地政事务中心及相关职能部门: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中心城区房屋土地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建议报告》已经市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达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督办报告(达市府定字〔2014〕39号) 2.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中心城区房屋土地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建议报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