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贯彻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望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全面落实《达州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通知》(达市安委〔2014〕3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突出隐患排查,深化“打非治违”,狠抓综合治理,强化责任落实,确保2014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安全素养,促进安全发展,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组织领导
成立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月” 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罗旭刚 党委书记、局 长
副组长:桂 荣 党委委员、副局长
邓福盛 党委委员、副局长
牟成通 党委委员、副局长
沈明华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本武 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唐朝晖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庞佑军 办公室主任
袁明江 纪检监察室主任
何 飞 法规监察科副科长
雷 涛 规划耕保科科长
宋春光 矿管科科长
贾本荣 地环科科长
郭四军 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张洪涛 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兰亚西 市征地事务中心主任
李光明 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庞佑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总体要求
(一)强化宣传,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制定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格安全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行为。
(二)强化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提高安全监管效率,强化国土资源部门管理责任。
(三)突出整治重点。加强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工程建设施工、消防防盗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四)强化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事故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和政令畅通。
六、活动安排
(一)完成市安委会部署的工作任务
1.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积极参与
(二)结合“百日安全生产” 整治活动开展工作
1.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检查督促是否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依法规范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安全系统和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二是督促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是否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是否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决策中,落实到计划和实际作业过程中。三是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承诺、约谈、事故单位“黑名单”、事故现场分析会等制度,实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倒逼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单位实行“黑名单”管理,汇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制裁,加大处罚力度。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
2.坚持“一岗双责”,加大监管力度。一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把安全与生产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亲自抓、负总责。二要严格落实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本系统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及时依法处置。三要集中开展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情况专项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按照隐患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原则整改到位。对限于客观条件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监控责任,提出整治计划,落实整治步骤和具体时限。四要实施全面检查。各单位要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土地整理项目、拆迁工作、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情况、本系统自身防火防盗等情况安排一次督查,对发现问题要从严从快加强整改。五要严格责任考核奖惩,对照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行考评,从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
3.加强应急防范和应急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针对今年天气特点,进一步加强预报、预警和预防工作,及时关注、会商和提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把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落实到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
牵头单位:地环科、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责任单位: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
4.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一要抓好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抓好煤矿兼并重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复产复工隐患整改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2〕27号)等文件精神,保持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的高压态势。二要抓好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依法取缔和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的各类矿山,不断巩固打非治违成果。三要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切实抓好驾驶员行为规范教育,提前做好防冰雪、防大雾、防自然灾害的行车安全准备工作。四是要抓好消防和公共安全专项整治。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检查。
牵头单位:办公室、法规监察科、矿管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
5.抓好在建工程项目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监管,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抓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土地整理项目、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土地一级整理项目、拆迁工作等安全生产。
牵头单位:规划耕保科、地环科、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征地事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本次活动结束后,由各个单位及时总结经验形成报告(好的做法要形成专题简报)在6月30日前送局办公室。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