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川1703执恢737号之二,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房产证:达州市房权证自权字第00078013号 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08)第03809号 | 达州市恒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511702003010GB00044F00015062 | 通川区西外马房坝南北干道北延线旁(恒信 f 龙泉宜家)A幢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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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