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达市府办〔2014〕20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办〔2014〕21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发〔2014〕3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政务信息质量和水平,全面、准确反映国土资源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效,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工作实际,经研究,现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并分解下达上级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工作认识
政务信息工作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一条主要渠道,也是展示部门工作风貌和成效的一个重要窗口。截止3月,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及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对政务信息报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政务信息挖掘深度不够,综合提炼不够;个别部门信息工作职责不清,还存在无人抓、无人管现象。为此,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把政务信息与具体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贯穿到各项工作中。要安排专人,及时采编本地本部门政务信息,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工作质量,为领导及时掌握信息、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有效服务。
二、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报送的内容、任务和要求
(一)政务信息报送内容。
1.重要决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影响决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和对策建议;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等。
2.本单位本部门特色工作,全市重点项目服务保障、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民生保障等情况。
3.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生态建设、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民生工程、行政效能、深化改革等情况。
4.领导关注的其他方面的重要情况及重大社会动态等。
(二)政务信息报送任务。
各县(市)局、各分局的政务信息任务数和分值,任务详见《2014年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目标及计分标准》。
(三)政务信息报送方式。
信息材料发送至市局信息收集邮箱(详见达市国土资办〔2014〕8号),并与市局办公室主抓信息工作人员联系确认发送。
(四)信息报送要求。
1.要及时,确保信息的时效性。除应报市应急办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分管及主要领导审核直报外,凡是需要市局及时掌握、总结推广、研究解决的工作情况,都要及时收集汇总至局办公室统一上报。
2.要准确,确保信息的真实性。报送的信息必须源于客观实际,实事求是,分析透彻,真实可靠。
3.要全面,确保信息的完整性。要坚持全方位、多视角报送涉及各个方面的重要信息,真实反映工作全貌,做到喜忧兼报,特别是支持和鼓励如实报忧的单位和人员。
4.要新颖,确保信息的特色性。要注意采集、反映凸现本地方、本单位特点的信息,着重提供有分析、有建议的信息,有典型意义、有示范价值的信息,有说服力、有启发性的信息。
三、落实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健全信息采编报送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明确1名领导分管政务信息工作,确定1-2名政治素质好、写作能力强的政务信息专职报送人员,主要负责本单位本部门信息采编报送工作。要结合信息工作实际,创新制定完善政务信息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信息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信息工作质量。
(二)建立健全信息工作奖惩机制。一是实行月通报制。市局办公室每月将对信息采用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实行“零”通报制。对不按月报送,次月突击报送、季度信息采用为零的单位将进行单独通报。三是实行年终绩效考核。政务信息工作将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评。并按照任务完成比例情况评选出政务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
(三)严格遵守有关的保密制度。要建立严格的信息报送审核、签发制度,严格遵守党、国家及省、市、县相关的保密制度,确保不泄密。
附件:2014年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目标及计分标准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附件
2014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
工作目标任务及计分标准
一、信息工作任务(单位:条、分)
序号 |
单 位 |
政务信息任务 (条/月) |
信息任务分 (全年) |
1 |
办公室 |
8 |
100 |
2 |
人事科 |
2 |
26 |
3 |
纪检监察室 |
2 |
26 |
4 |
财务科 |
2 |
26 |
5 |
利用科 |
4 |
50 |
6 |
规划耕保科 |
4 |
50 |
7 |
建管科 |
2 |
26 |
8 |
地籍科 |
2 |
26 |
9 |
矿管科 |
4 |
50 |
10 |
地环科 |
4 |
50 |
11 |
行政审批科 |
2 |
26 |
12 |
法规监察科 |
4 |
26 |
13 |
监察执法支队 |
4 |
50 |
14 |
征地整理中心 |
4 |
50 |
15 |
储备中心 |
4 |
50 |
16 |
勘测规划队 |
2 |
26 |
17 |
地籍地政中心 |
2 |
26 |
18 |
交易中心 |
2 |
26 |
19 |
档案信息中心 |
2 |
26 |
20 |
地环站 |
4 |
50 |
21 |
通川分局 |
8 |
100 |
22 |
达川分局 |
10 |
130 |
23 |
经开分局 |
6 |
80 |
24 |
万源国土资源局 |
8 |
100 |
25 |
宣汉国土资源局 |
10 |
130 |
26 |
大竹国土资源局 |
10 |
130 |
27 |
渠县国土资源局 |
10 |
130 |
28 |
开江国土资源局 |
8 |
100 |
二、计分标准
(一)市委、市政府、市局办公室采用
达州快讯 |
主条 |
简讯 |
市国土资源局简报 |
市政府专报 |
+3 |
+3 |
+2 |
+2 |
+5 |
(二)省政府办公厅采用
刊物名称 |
单条 |
专报 |
市州动态 |
+5 |
|
省政府专报 |
|
+10 |
(三)领导批示加分
各单位、各科室每提交政务信息1条,计1分;凡被上级有关单位或部门采用的,按下列标准省加分:
省政府领导批示1条加10分,市政府领导批示1条另加5分,市局领导批示1条另加3分。
(四)信息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