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业务>自然资源确权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石超)
时间:2021-09-30 10:50:40 来源: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体:
打印


    石超;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20160728023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

 

  

特此声明

 

 

声明人:石超

 

2021930


主办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备案证号:蜀ICP备05031156号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白塔路243号 联系电话:2372054 邮编:635000
单位备案编号:5117000211188 网站标识码:51170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