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川1703执恢138号之二,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房产证:达州市房权证私权字第00017355号 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08)字第00428号 |
雷文宣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通川区西圣寺村四组(原印刷厂集资房)11楼2号 |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