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川1703执恢56号之四,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房产证:达州市房权证私权字第00117592号、达州市房权证私权字第00031293号 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12)字第02938号 |
何三军 吕小兰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通川区西外金南社区(旺角城)D栋1楼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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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西外金南社区(旺角城)D栋1楼13号 |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