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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谢科琼 李文广)
时间:2021-12-03 14:25:21 来源: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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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广;谢科琼;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AJ0400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科琼  李文广

2021年 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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