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梅;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A009099;达国用(2003)第531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办,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梅
2021年 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