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川1702执2375号之三,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达州市房权证达字第201402270141号
吴凤平
杨丽
房屋所有权
通川区大西街42-2号
公告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