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剑波,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A057898号,达国用2012第02089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办,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剑波
2022年 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