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李在东同志任职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高新区分局:

经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第10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在东同志任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其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自然免除。

 

 

中共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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