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公告(达州市国用(2005)第8067号)

根据达县人民法院(2012)达达民诉前字第36号《民事调解书》、(2012)达达执字第37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请持证人在15日内将达州市国用(2005)第806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者为吴泰稷,土地坐落为马蹄街博视影城商厦B5 -18F)交回达州市国土资源局。逾期不交,我局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和《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40号令)的有关规定,依法注销达州市国用(2005)第806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肖一鸣 联系电话:15983888443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0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