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6-05-30 22:04:10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组织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他土地专项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监督检查全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负责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征收、供应;负责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动态监测;依法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登记、发证工作;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省、市、区财政拨给的有关经费的使用;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承办市国土资源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

  1、耕保规划工作。一是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大力实施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工作,确保我区耕地占补平衡;二是完成通川区(201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三是强化挂钩项目管理,积极探索引进民间资金对项目的投入,缓解政府资金压力。四是做好征地报件工作,保障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2、利用地籍工作。一是拟定2016年土地供应计划,按计划供地;二是完成2015年耕地质量等别更新与评价工作;三是完成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3、加大征拆工作力度,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4、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完成安云乡和江陵场镇危岩治理及陈家沟、石门井田两个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的审计决算。二是完成凤凰山磨子坪头危岩治理工程、地质灾害应急排危及2016年地质灾害避让搬迁任务。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总编制68名,其中行政编制41名,事业编制27名,退休人员3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达州市国土资源通川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 1139.5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73.5万元,上年结转166.0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39.5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07.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6.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2万元,专项支出 201.0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国土资源通川分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国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6年达州市国土资源通川分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05.5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支出主要是我局网络建设支出;国土整治支出主要是土地、矿山执法巡查工作支出;地质矿产资源利用及保护主要是陈家沟、石门矿山恢复治理项目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74.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5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50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土地、矿山执法、地质灾害防治、征地拆迁、土地整理、变更调查、规划修编、确权颁证、上级检查、各市县交流学习等方面的公务接待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5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 辆,其中:轿车2 辆,越野车 2辆,长安车1 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土地、矿山执法、地质灾害防治、征地拆迁、土地整理、变更调查、规划修编、确权颁证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专项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