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策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机关简介
·
规划信息
·
统计信息
·
行政许可/处罚
·
预算/决算
·
执法监督
·
重大项目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达州市地籍地政事务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7-09-06 22:30:3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实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2、承办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3、负责拟定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负责拟定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则、办法;负责拟定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权籍调查中介机构和人员管理办法;负责规范、监管不动产登记中介组织和行为。
4、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和归档;负责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
5、负责提出解决不动产权属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开展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正式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9月23日,达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达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达川区除外)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关事项的通告》(〔2016〕第8号)。9月28日,在市政府综合楼三楼会议室举行了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授牌授印暨首证颁发仪式,实现了统一窗口受理、统一审查办理、统一窗口颁证,停发旧证的工作目标。
2、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国土和住建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通川区政府、达川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达州市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3、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我局关于不动产登记工作情况汇报;组织召开了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电视电话会议,明确目标任务。
4、研究制定了《达州市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方案》和人员划转、办公场所、档案资料移交、专项经费保障、数据整合和建设信息平台等7项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执行。
5、与市政务服务中心磋商协调落实了办公场地。与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对接,就房屋登记档案的移交反复磋商。目前市房管局已将登记电子信息移交我局。
6、建立了以市国土资源局为召集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和园林局等单位为成员的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7、国土系统内部人员划转、上编工作已经办结,正在与市人社局对接,申报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计划。
8、向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争取老少边穷基础测绘项目经费300万元,其中200万元专项用于市本级中心城区现有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试点。目前省基础测绘地理信息中心专业人员正对现有不动产登记数据进行整合;全市数据传输网络已铺设到位;信息中心机房建设已经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所需基础硬件设施采购安装到位。
9、协调市级相关部门组织清理涉及不动产登记的文件,凡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一致的,由市法制办提出修改、废止的建议上报市政府;属部门的文件,自行修改或废止。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已由市发展改革委审核批复同意执行。
10、市局率我中心先后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赴泸州、遂宁、甘孜等兄弟市(州)学习不动产登记工作经验,就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职责整合、机构设置、信息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等问题深入交流。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地籍地政事务中心属财政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人员12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达州市地籍地政事务中心本年收入合计63.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34万元,占81.01%;经营收入12.02万元,占18.97%;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02%。
2016年达州市地籍地政事务中心本年支出合计23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47万元,占90.17%;项目支出10.92万元,占4.68%;经营支出12.02万元,占5.1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达州市地籍地政事务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2.9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0.74万元,增长1.1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达州市地籍地政事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1.42%。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万元,增长9.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达州市地籍地政事务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2万元,占22.0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8.97万元,占77.9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1.02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2016年决算数为38.97万元,完成预算95.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职工的部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尚未缴纳结转下年继续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地籍地政事务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达州市地籍地政事务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无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地籍地政事务中心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达州市地籍地政事务中心公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2016年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决算表
表1-2.支出决算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备案证号:蜀ICP备19027285号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白塔路243号 联系电话:2372054 邮编:635000
单位备案编号:5117000211188 网站标识码:51170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