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中心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实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2、承办中心城区及通川区范围内的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3、负责拟定中心城区及通川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负责拟定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则、办法;负责拟定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权籍调查中介机构和人员管理办法;负责规范、监管不动产登记中介组织和行为。
4、负责中心城区及通川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和归档;负责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
5、负责提出解决不动产权属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开展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中心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及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心组织干部职工作风专项整治,始终如一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狠抓“清源行动”的落实。二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在《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则》基础上建立各项管理内控制度,力求用制度管人管事,制定完善不动产登记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奖惩考核等制度及联动沟通协调和纠纷解决机制,落实岗位责任和监管机制。三是坚持业务学习。继续开展每周的业务学习课堂,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模式,邀请不动产登记专家前来授课指导,强化业务学习,组织业务骨干外地先进“取经”。四是加强基础建设。解决办公场地问题,协调政务中心,落实各科室办公场地;积极配合市局人事宣教科做好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配备,基层人员劳务招聘的工作;推进平台基础建设,加快不动产登记平台升级、更新、完善。五是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着重完善优化“四级”审批制度,规范登记流程,加强科室协作,科学设置窗口岗位,合理调配岗位人员,形成合力,优质、高效的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六是整合共管共用制度,继续推进与房管局的档案移交工作。七是探索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模式,逐步实现一站式办理,推出自助查询、网上预约、自助收费、取证等线上政务服务举措,实现“零距离”为民服务。八是积极协调市房管局开展联办工作,在大厅设置房屋交易登记联合窗口,按照“进一个门,跑一次路”的原则,实现“高效率”、“速办理”,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于达州市国土资源局,系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440.1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4.4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招新增15人,而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440.10万元,预算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0.1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44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10万元,占61.37%;项目支出170.00万元,占38.6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0.10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214.4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招新增15人,人员经费增加,相应增加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0.1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0.1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14.47万元。主要是部门人员增加,相应增加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万元,占8.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万元,占2.6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71万元,占84.30%;住房保障支出21.5万元,占4.8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构正常运行、人员工资、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6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施购置、不动产登记、调查工作经费、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维护、购买不动产登记证书费等专项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预算数为35.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1.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0.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8.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学习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不动产登记、调查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等。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