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土地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土地储备工作。
2、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开展土地储备资源调查,拟定土地收储计划。
3、负责组织土地收储成本核算,编制土地收储资金收支预决算,配合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工作。
4、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土地收储计划开展土地收储工作,管理由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土地并纳入储备。
5、按照规划和出让要求进行储备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
6、负责土地储备供应项目的宣传推介,编制拟供储备土地运行方案。
7、承担拟供储备土地价格评估监管和土地交易前后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8、负责土地储备信息监测与监管、土地市场监测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为土地市场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
9、负责中心城区土地储备的调控,对各县、市土地储备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10、完成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科学编制2017年土地储备计划和储备资金收支预算方案,并报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实施。
2、大力开展城市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继续跟进2016年市本级城市建设用地报件。市本级2016年共上报第4、6、7、8批四个批次的城市建设用地报件,征收集体土地98.4376公顷(折合1476.564亩),保障了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目前,各批次建设用地报件已经省政府批复,所涉规费缴纳、批文领取、征地信息公开及档案移交等工作均已办结。
3、扎实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购)工作,已办结收回(购)国有土地使用权2宗。
4、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策略,多方做好土地宣传推介系列工作。对全市2017年拟供土地进行了广泛宣传,委托有关单位制作了宣传册和宣传片,并将宣传片上传到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进行播放; 同时,还参加了在深圳举办的2017年土地招商推介会,向与会嘉宾全面详细地介绍了我市土地出让计划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5、做好出让地块的前期清表、打围工作。完成了莲花湖片区5宗地块的前期清表、打围工作,共计面积280亩。为全市“净地”出让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6、努力开展土地资产运营工作,突破达城地产创收新纪录,为城市集聚发展资金。完成了12宗共计1097.0833亩出让地块的前期调查和运行方案编制工作,共为市政府创造了38.1562亿元的土地收入,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开启了达城地产市场新篇章。
7、完成划拨供地和置换土地前期调查,为土地供应提供保障。完成了10宗共计495.2732亩划拨地块的前期调查和运行方案编制工作。
8、积极做好土地例行督察中违规以地融资和闲置土地调查整改工作;完成皂角垭社区安置房验收移交工作;完成2017年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和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的数据填报工作。
9、加强土地储备、开发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财会〔2008〕10号)要求加强对土地储备资金核算,严格履行土地储备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后及时办理支付,保障土地储备资金安全,专款专用,准确及时支付。
10、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为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先后出台了33个制度,为中心内控建设提供了坚强制度保证。
11、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加强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一是开展好“三会一课”及“党员活动日”等工作,二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开展好“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四是主动走进服务社区,开展“走基层,双报到”活动。
二、部门概况
市土地储备中心隶属于市国土资源局,系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下属其他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市土地储备中心本年收入合计55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5.05万元,占66.2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5万元,占33.4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61万元,占0.3%。
2017年市土地储备中心本年支出合计57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27万元,占63.31%;项目支出209.91万元,占36.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1.9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448.84万元,下降97.3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31%。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37万元,增长6.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1万元,占2.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35万元,占10.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万元,占3.2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80.51万元,占77.43%;住房保障支出21.7万元,占5.9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0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预算100%。
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80.51万元,完成预算98.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考核尚未完成,结转下年执行的人员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1.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2.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4.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7.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73万元,完成预算79.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相关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加强车辆日常管理,规范车辆使用,压缩车辆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97万元,占88.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6万元,占11.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开展土地收回收购和城市批次新增建设用地的林地调查、储备土地管护、莲湖片区土地前期开发和拟出让土地的勘界、推介宣传工作、下乡驻村扶贫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71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为行车安全,维修保养支出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9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7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用于开展土地收回收购和城市批次新增建设用地的林地调查及报征、莲湖片区土地前期开发和拟出让土地的勘界工作、拟出让土地推介运营工作、与其他市州及本市各区县土地储备工作相关的业务学习交流等接待支出。无外事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23万元,下降23.23%。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达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落实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公务接待清单等制度,严格审批,严控标准,公务接待费用得到有效的控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84.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土地储备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办公设备的更新采购。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土地储备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2017年未发生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达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对2017年整体支出未开展绩效自评,无得分,无问题。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
明确性(5分) | |
合理性(5分)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
目标管理(5分)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市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
决算公开(2分)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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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
人才培养(5分)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2017年未发生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项目决策 | (10分) 科学决策 | 必要性 (政策依据) | 5 | |
可行性 (政策完善) | 5 | |
(10) 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5 | |
合理性 | 5 | |
(10分) 项目管理 | (7分) 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 | 3 | |
资金使用 | 4 | |
(3分) 项目执行 | 执行规范 | 3 | |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 (20) 项目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
完成质量 | 5 | |
完成时效 | 5 | |
完成成本 | 5 | |
(50分)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
总分 |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