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执法总队:
2017 年 8 月 10日,收悉川转部12336交〔2017〕121号(查询号20170725151)交办件。举报内容:达州市通川区东岳镇有力村九组报废汽车拆解和十组唐氏铸钢及道路项目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存在违法占地等。对此交办件,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达州市通川区国土资源局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向总队申办了延期手续。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达州市新远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祥忠,男,现年53 岁,公司地址:达州市通川区东岳镇有力村九组。
二、调查情况
经查,达州市通川区东岳镇有力村九组报废汽车拆解和十组唐氏铸钢及道路项目系通川区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位置在达州市通川区东岳镇有力村 9、10 组。项目占用原有国有土地 9.84 亩;省政府于 2016 年 12 月 21日下达了《达州市通川区 2016 年第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省政府已批准同意将达州市通川区东岳镇有力村 9 组集体土地 9.2805 亩征收为国有土地;达州市通川区上报省政府待批的《达州市通川区 2016 年第二批次乡镇建设用地请示》东岳镇有力村 9 组集体土地 89.0295 亩;该批次已缴纳新增建设有偿使用费,暂未领省政府批文。 按照2016年2月25日召开的达州市通川区2016年“双核双带六区”建设工作第一次现场推进会的《区委专题会议纪要》(第 9 期)要求,达州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区分局在 2016 年 3 月底前完成该项目的征地协议、村民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签订及建(构)筑物的补偿工作。达州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区分局于 2016 年 3 月 2 日开始启动房屋拆迁补偿工作,按《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达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47-1 号)政策标准实施征地补偿。报废汽车拆解、精密铸造两个项目已拆迁村民住房23 户,面积2409 ㎡,与被拆迁村组签定了土地补偿协议,面积 108.5295 亩。目前,土地、房屋及设施都已补偿到位,东岳镇人民政府及村组正按照失地农民参保程序办理。
三、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8 月 25 日,达州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区分局对该项目未经批准占用东岳镇有力村九组土地建“报废汽车拆解基地”的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该公司已停止违法占地建设;同时,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已于9月26日对其违法用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17日
(联系人:陈历松 联系电话:13281719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