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执法监察总队:
2017年9月27日,收悉川转部12336交〔2017〕159号(查询号:201709080094)交办件。举报内容:万源市银同元有限公司采取非正常手段骗取石膏开采手续,非法获利2千多万元,非法占用基本农田100余亩。对此交办件,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万源市国土资源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采矿权办理情况
万源国土资源局根据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委托出让万源市太平镇杜家坝石膏矿采矿权的函》(达市国土资函〔2013〕296号)、《关于万源市太平镇杜家坝石膏矿采矿权出让方案审查的复函》(达市国土资〔2013〕451号)、万源市政府《关于同意公开出让太平镇杜家坝石膏矿的批复》(万府函〔2013〕24号)要求,于2014年3月4日对万源市太平镇杜家坝石膏矿(编号K2013-3号)采矿权进行了挂牌出让,万源市银同元石膏产业有限公司以52万元整竞得该采矿权。2015年7月21日,万源市银同元石膏产业有限公司与万源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并向万源市国土资源局缴纳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8万元。2015年9月14日,万源市银同元石膏产业有限公司到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办理了采矿许可登记手续,采矿许可证号:C5117002015097130139947;采矿权人:万源市银同元石膏产业有限公式;开采矿种:石膏;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5万立方米/年,矿区面积:0.1691平方公里,有效期限2015年9月14日至2021年7月14日。
二、土地使用权办理情况
2014年12月9日,万源市银同元石膏产业有限公司在万源市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403万元竞得编号2014-8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位置:万源市太平镇杜家坝村一社,面积17045.32平方米(合25.57亩)。2014年12月24日,万源市银同元石膏产业有限公司与万源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成交确认书》。2015年5月21日,万源市银同元石膏产业有限公司在万源市国土资源局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万国用〔2015〕第0886号)。土地使用权人:万源市银同元石膏产业有限公司;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终止日期:2065年5月12日;使用权面积:17045.32平方米。
三、认定结论
目前,该矿山企业未进行开采作业。据业主反映及日常巡查发现,该矿于2016年6月左右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开采坑道已积水,石膏生产加工场地未动工建设。通过对业主的调查,业主计划在2017年11月之前准备建设石膏深加工生产线。经现场检查认定,该矿山企业依法办理了采矿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不存在采取非正常手段骗取石膏开采手续,非法获利2千多万元,非法占用基本农田100余亩的情况。同时也未发现该矿山企业有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和超出用地红线范围建设的行为。
四、处理意见
鉴于举报人反映“万源市银同元有限公司采取非正常手段骗取石膏开采手续,非法获利2千多万元,非法占用基本农田100余亩”的信访举报不属实。我局责成万源市国土资源局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息诉息访。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17日
(联系人:陈历松 联系电话:13281719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