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市人大三届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51号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16-12-06 00:08:53
市林业和园林局:

  现将王心洲代表在市人大三届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接通达城滨河路二马路出口至洲河花园断头路的建议》(第15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按照规划红线进行了用地勘界和地籍调查。滨河路洲河花园段涉及收回达州市银河房地产开发公司1148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一般程序,我局向达州市银河房地产开发公司送达了告知书,根据该公司申请组织了听证,并就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事宜与该公司达成了部分共识。我局拟参考评估结果与达州市银河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协商,现土地评估工作已基本完成,与该公司进行了初步协商,目前该公司尚未正式回应。我局将继续跟进并推动相关工作。

  (联系人:利用科 廖顶宣 电话:2377534 、13568168793)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