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林强委员在市政协三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对达州监狱老基地进行棚户区改造步伐的建议》(第134号提案)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关于1.14亩未收购土地上的综合集资楼是否纳入棚户区改造问题
提案中所提及的1.14亩土地未在2008年市政府收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之内,其综合集资楼是否纳入棚户区改造建议由贵局商市城乡规划局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二、关于启动项目模拟搬迁程序问题
按照中心城区市级部门职责分工,建议由贵局(市房管局)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启动项目模拟搬迁程序,尔后对所涉房屋予以征收补偿,同时收回其国有土地使用权。
(联系人:土地储备中心 张洪涛 电话: 2390888、13981471000)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