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
现将杨元辉委员在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达州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建议》(第017号提案)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从2006年开始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截止2016年,共实施避险搬迁14864户,下达补助资金46690万元。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已成为易地扶贫搬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脱贫攻坚的助推剂。通过避险搬迁安置工程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受地质灾害威胁户的生活环境,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1.任务难以完成。按照川办发〔2007〕54号文件规定,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的完成需进行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但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难度非常大,现在的农村劳动力严重缺乏,仅靠人力难以完成,租用机械费用又高,老百姓又不愿投入,导致避险搬迁难以全面完成。
2.补助资金较低。虽然上级补助提高到30000元,但与新建住房的需求相比,还远远不能满足被搬迁农户的建房需要。相对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的补助资金差距太大。
3.产业调整困难。避险搬迁农户易地安置到新的居住点,虽大大改善了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变了他们的生活环境,但土地调整,产业调整还有很长路要走,要达到“搬得出、留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的目标,还需努力探索。
三、工作建议
调整政策,整合项目。不把旧房拆除和旧宅基地复垦纳入避险搬迁验收的重要内容,把旧宅基地复垦纳入土地整理项目,增加农户搬迁的积极性。出台政策打捆使用高山移民、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旧房改造等相关方面的资金,加大对农民的扶持力度。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4月27日
(联系人:地环科 贾本荣 电话:2391741、13778348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