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梅代表:
您在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达州办好高等教育特别是支持四川文理学院征地工作的建议》(第077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支持四川文理学院转型发展创建应用型大学预留土地面积不足、征地困难的问题
为支持达州高等教育办学用地,我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将莲花湖片区ⅢF5—2号地块确定为高等教育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1198.71亩,扣除文理学院原实际已用土地面积692.22亩。截止2016年12月31日,文理学院申报创建项目扩建拟使用土地预留面积为506.49亩,其中国有存量土地面积392.39亩,集体土地面积114.10亩。我局已将该幅集体土地纳入达州市2016年第4批城市建设用地组卷报批,2017年2月23日已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川府土〔2017〕100号)全部征收为国有土地。
二、关于市财政对办好大学予以政策支持的问题
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并协调解决四川文理学院莲花湖片区土地问题。四川文理学院莲花湖预留土地费用的问题待市政府专题研究后,我局将按市政府的决定予以大力支持。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市政府研究议定事项和城市总体规划教育设施用地的安排,继续积极做好高等教育建设用地的保障服务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7日
(联系人:土地利用科 廖顶宣 电话:2377534、1356816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