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现将郭小松等代表在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土葬改革的建议》(第095号建议)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强化法制宣传,增强节地意识。节约、集约、依法用地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建坟。我国农村土葬观念根深蒂固,导致一些地方乱占耕地甚至基本农田建坟现象十分突出,难以彻底遏制,甚至人未去世,活人坟已建好。针对这一现象,我局将加大国土资源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耕地保护和依法节约用地意识,大力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形成全社会耕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查处力度,强化依法管理。针对目前全市农村乱占耕地甚至基本农田建坟的现象,我局将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民政等加大依法监管力度,特别是对建活人坟和占用基本农田建坟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加大调查处理力度,严格依法处理,有效制止乱占滥用耕地行为。
三、加强政策研究,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当前入土为安的土葬习惯与节约用地矛盾日益突出,我局将加强与民政、农业等部门联系沟通,积极配合开展殡葬制度政策研究,尽快制定出台殡葬改革措施,形成长效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从根本上切实解决建坟浪费土地资源问题。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30日
(联系人:法规监察科 何 飞 联系电话:13982815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