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15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19-06-04 17:37:34
市城乡规划局:

  现将郑存娇等委员在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重点镇规划建设的建议》(第151号提案)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关于强化规划引领方面

  为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全市于2017年启动了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按照各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开发潜力等实际,结合部门专项规划,严格划定了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城市开发边界,对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进行了优化。目前,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已经省政府批准执行(川府规〔2017〕91号),各县(市、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已经市政府批准执行。

  各县(市、区)要加强调整完善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挂钩机制,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管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同时,国土资部门将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确保土地合理有序利用。2018年计划在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通川区、达川区、宣汉县、大竹县、渠县至少选择3个村,开江县、万源市至少选择1个村,编制村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村级规划与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等相关规划衔接,统筹布局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二、关于加大土地支持力度方面

  (一)积极支持重点镇发展

  对纳入省“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进行单列管理,对全市17个“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每镇安排不少于80亩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其中1个省级重点镇和2个省级特色小镇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亩建设用地指标。“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不足,由市、县调剂安排,予以保障。

  (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积极探索在同一乡(镇)范围内,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和农村空闲建设用地整理,调整村庄建设用地布局;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建设用地进行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引导和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盘活现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新产业;大力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和土地整治,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保障城镇重点项目用地

  单列8%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用于保障农房建设和农村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対从事森林康养、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农业经营体,其辅助设施建设用地可增加3%,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较快、用地集约且需求量大的,要适度增减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安排规模,对农村土坯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用地,实行应保尽保。

  三、宜居宜业方面

  (一)通过土地整治兴业

  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构建“田成片、水成系、路成网”的现代化农业生产格局,有效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提高连片耕种能力。2018年,计划投资2.42亿元实施土地整理项目17个,建成高标准农田17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687亩)。同时,加强项目后期管护利用,将整理成片的土地有序流转给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发展特色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

  (二)通过增减挂钩安居

  近年来,我局坚持将增减挂钩作为解决贫困地区群众“住房难”的关键支撑,把增减挂钩项目立项申报与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城镇建设规划布局紧密结合,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切实改善农民住房、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实现增减挂钩安居。2018年,全市计划实施增减挂钩项目41个,拆旧复垦1.24万亩;完成万源市、宣汉县3000亩增减挂钩指标的流转交易,将筹集资金8.85亿元,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为城镇建设增添强大动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30日

  
  (联系人:规划耕保科 雷 涛 联系电话:1388289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