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
现将任珂等委员在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强化要素保障 助推招商企业落地园区的建议》(第040号提案)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关于工业用地指标方面
一是积极争取用地指标。为保障工业项目引得进、能落地,我局将加大向省厅争取建设用地指标力度,确保重点工业项目有地可用。
二是预留工业用地空间。2017年,全市启动了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将拟建的重点工业项目纳入了市、县两级规划文本中,预留用地指标。
三是加强年度计划保障。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向工业用地倾斜,重大工业项目优先列入年度用地计划,确保工业项目用地指标不低于年度计划30%,切实保障工业项目及时用地。
四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积极实施城乡增减挂钩试点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试点项目,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拓宽用地渠道。2018年我局将制定印发《达州市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闲置低效土地的清理处置力度,盘活土地资源。
由于全市年度计划指标有限,加上近年来脱贫攻坚项目、民生工程、交通、旅游开发等重点项目较多,用地需求大,若只将工业储备土地量纳入市政府考核,则很难平衡其他项目用地需求,建议从“内涵挖潜”着手,将集约节约用地纳入对各县(市、区)的考核,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
二、关于工业用地优惠政策方面
一是改革土地供应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体系,我局将在2018年制定出台《达州市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开展全市工业用地供应制度改革的调研。
二是严格落实相关用地优惠政策。未利用地用于工业用地出让金最低标准,可区别情况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0%—50%执行。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工业项目用地的耕地开垦费可按规定的低限收取,经开区作为省级以上开发区,按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将适当下调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三是创新用地方式。利用现有工业用地新建或改造原有厂房、增加容积率,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利用存量工业房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兴办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的,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5年期满或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
三、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方面
加快重大工业项目报征工作,主动组织和指导业主及相关部门及时完成项目用地报征勘测定界,确保报件质量和审批通过率。对于符合产业规划的重大生产线引进项目,畅通绿色通道,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采取多种措施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对工业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开通“绿色通道”,实行特殊支持。对工业项目征地报批,落实专人跟踪负责,积极协调汇报,争取第一时间获得用地批文,确保工业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同时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落到实处,为重大工业项目推进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30日
(联系人:规划耕保科 雷 涛 联系电话:13882894789)